27,531
个编辑
(→收储模式) |
(→收储模式) |
||
第83行: | 第83行: | ||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 ||
根据《[[财政部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
四、企业所得税 | 四、企业所得税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