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第119行: 第119行:
  附件:
  附件:


  1.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扫描(利用)分级标准
  1.[[#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扫描(利用)分级标准|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扫描(利用)分级标准]]


  2.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登记表
  2.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登记表
第128行: 第128行:


  5.经营主体登记纸质档案鉴定登记表
  5.经营主体登记纸质档案鉴定登记表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扫描(利用)分级标准==
  一、特殊材料
  不宜公开的材料。
  二、内部材料
  有审批人员签字的材料。
  三、经营主体财务材料
  (一)经营主体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清算报告、银行询征函等资金证明材料。
  (二)经营主体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权益对照表等财务报表。
  四、经营主体报告材料
  调查报告、可行性报告、建设投资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材料。
  五、自然人身份材料
  涉及自然人姓名、住所、手机号及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六、法人身份材料
  涉及法人信息的,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许可证等。
  七、一般材料
  除上述六种材料以外的材料。


{{wiki置底}}
{{wiki置底}}
[[Category:2024|4]][[Category: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Category: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晋]]
[[Category:2024|4]][[Category: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Category: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晋]]
27,532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