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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2015年6月9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年7月1日 施行 | 2015年6月9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年7月1日 施行 | ||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8年第7号 2018年6月15日 条款废止 |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第二条第(三)项停止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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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
'''(三)以房地产投资、联营和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不适用核定方式征收,应据实清算。''' | |||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确定为核定征收方式的,在该清算单位清算审核完毕前不得变更。 |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确定为核定征收方式的,在该清算单位清算审核完毕前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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