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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15年7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15〕384号  2015年7月15日  执行  2017年4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7〕144号  2022年1月4日  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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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已达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且尚未核定的,一律按照本通知执行。  |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已达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且尚未核定的,一律按照本通知执行。  | ||
  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情况统计表'''  |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tg0Y85H5uBHYyOMr8oZLrw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情况统计表] 提取码:ktk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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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5|7]][[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白酒]]  | [[Category:2015|7]][[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Category:白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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