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55
个编辑
 (→进口环节)  | 
				无编辑摘要  | 
				||
| 第12行: | 第12行: | ||
=计算=  | =计算=  | ||
==生产环节==  | ==生产环节==  | ||
  应纳税额 =   |   应纳税额 = 本期销售额 × 5%  | ||
  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   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 ||
| 第27行: | 第27行: | ||
==组成计税价格==  | ==组成计税价格==  | ||
  1.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成本 × 5%) ÷ (1 - 5%)  |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成本 × 5%) ÷ (1 - 5%)  | ||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
  3.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 |||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l - 5%)  |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l - 5%)  | ||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