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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 | 详见公告 | ||
2024年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2024年12月27日 条款修改 | |||
一、(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 | |||
目前普通发票票种繁多,导致纳税人在使用发票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一是纳税人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多种发票, | |||
(三)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提高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需要 | |||
全面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首先要解决发票印制、发售、开具、取得、缴销各个环节数据采集问题,进而通过发票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税源监控提供大量有效的信息。目前,发票式样各异以及手工发票的大量存在,制约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的有效采集、比对和分析。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发票,能有效地适应机打发票的使用和网络在线开票的推广,为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 |||
四、(四)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 | |||
各地在实施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时……,按一般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 |||
(五)规范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 |||
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考虑到目前防伪技术的发展现状,税务总局这次暂不统一全国防伪措施。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外,其他发票的防伪措施由各省自行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于2010年1月1日停止使用。 | |||
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发票背面应印明本地区的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税务总局将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各地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 |||
一、(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 | |||
目前普通发票票种繁多,导致纳税人在使用发票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一是纳税人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多种发票, | |||
(三)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提高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需要 | |||
全面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首先要解决发票印制、发放、开具、取得、缴销各个环节数据采集问题,进而通过发票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税源监控提供大量有效的信息。目前,发票式样各异以及手工发票的大量存在,制约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的有效采集、比对和分析。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发票,能有效地适应机打发票的使用和网络在线开票的推广,为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 |||
四、(四)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 | |||
各地在实施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时...,按一般发票领用手续办理。 | |||
(五)规范纸质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 |||
纸质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考虑到目前防伪技术的发展现状,税务总局这次暂不统一全国防伪措施。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外,其他纸质发票的防伪措施由各省自行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于2010年1月1日停止使用。 | |||
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纸质发票背面应印明本地区的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税务总局将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各地纸质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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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 |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 | ||
目前普通发票票种繁多,导致纳税人在使用发票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目前普通发票票种繁多,导致纳税人在使用发票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一是纳税人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多种发票;二是税务机关在发售、缴销验旧发票过程中,由于票种过多,降低了税务机关办税效率,延长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因此,清理、简并发票票种、统一发票式样,是税务机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两个减负”,适应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满意度,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体现。 | |||
(三)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提高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需要 | (三)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提高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需要 | ||
全面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实现发票管理信息化,首先要解决发票印制、发放、开具、取得、缴销各个环节数据采集问题,进而通过发票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税源监控提供大量有效的信息。目前,发票式样各异以及手工发票的大量存在,制约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的有效采集、比对和分析。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发票,能有效地适应机打发票的使用和网络在线开票的推广,为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 |||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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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 | (四)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 | ||
各地在实施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时,要认真做好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换版工作,及时向冠名发票单位宣传解读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可能使用统一式样的机打发票。用票单位应根据通用发票打印要求,及时修改打印软件。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式样和统一打印软件的行业或单位,由税务总局下文明确。凡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不属于冠名发票行政审批管理范围,按一般发票领用手续办理。 | |||
(五)规范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 (五)规范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 ||
纸质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考虑到目前防伪技术的发展现状,税务总局这次暂不统一全国防伪措施。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外,其他纸质发票的防伪措施由各省自行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于2010年1月1日停止使用。 | |||
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纸质发票背面应印明本地区的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税务总局将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各地纸质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 |||
(六)普通发票代码编制 | (六)普通发票代码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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