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国及港澳台航空公司从我国境内或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所征营业税不适用退税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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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4年5月26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国及港澳台航空公司从我国境内或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所征营业税不适用退税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29号 1994年5月26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国及港澳台航空公司从我国境内或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所征营业税不适用退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国及港澳台航空公司从我国境内或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所征营业税不适用退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