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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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对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如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对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一、“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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