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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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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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 (三) 13:53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年6月15日 施行
正文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4.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