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第18行: 第18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
  二、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


[[Category:2003|2]][[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契税]][[Category:印花税]][[Category:增值税]][[Category:营业税]][[Category: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Category:2003|2]][[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契税税收优惠]][[Category:印花税]][[Category:增值税税收优惠]][[Category:营业税]][[Category:印花税税收优惠]][[Category: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26,552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