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来自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导入1个版本)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File:Wiki.jpg||thumb|200px|alt="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微信公众号"|  页面错误反馈]]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2020年10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56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56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第11行: 第10行: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SEOKRSrmUbgLtomRTTi1VQ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提取码: yeje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SEOKRSrmUbgLtomRTTi1VQ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提取码: yeje


{{wiki置底}}
[[Category:2020|O]][[Category: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ategory:建筑业]]
[[Category:2020|O]][[Category: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ategory:建筑业]]

2026年2月24日 (二) 13:16的最新版本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20年10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56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

  附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提取码: yeje

合作伙伴

Bzsys.jpgZgswnxfwgzs.jpgWeeas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