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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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56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 2020年10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56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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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 (二) 13:16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20年10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56号 2021年1月1日 施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
附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提取码: yej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