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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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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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8年12月29日  执行
201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8年12月29日  执行


201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9年12月31日  废止
2025年12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年12月27日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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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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