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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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 2010年10月27日 施行 | 2010年10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 2010年10月27日 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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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公布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作废。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公布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作废。 | ||
2025年3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2025年第59号 2025年3月24日 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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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分支机构从2010年第四季度起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分支机构从2010年第四季度起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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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 (三) 13:27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10年10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 2010年10月27日 施行
2011年6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5号 2011年6月17日 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公布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作废。
2025年3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2025年第59号 2025年3月24日 废止
正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分支机构从2010年第四季度起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