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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财税〔2004〕79号 2004年1月1日 执行 | 2004年5月28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财税〔2004〕79号 2004年1月1日 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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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在2004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在2004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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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04|废]] | [[Category:2004|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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