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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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类别 !! 每个展商每届展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金额上限
! 序号 !! 类别 !! 每个展商每届展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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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动物、植物及动植物制品(包括以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饮料) || colspan="20"|第1—20类展品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美元
| 1 || 动物、植物及动植物制品(包括以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饮料) || rowspan="20"|第1—20类展品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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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贱金属及金属制品
| 2 || 贱金属及金属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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