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军工企业实行税收“先征后退”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Www讨论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第20行: 第20行:
  2.增值税、消费税退税范围:限于税制改革后流转税增加较多的个别部门,包括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当年实际上缴的增值税、消费税。扣除生产增长正常增加的部分后,在核定的指标内据实退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具体退付数额。按照当年两税实际上缴的比例分别确定。
  2.增值税、消费税退税范围:限于税制改革后流转税增加较多的个别部门,包括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当年实际上缴的增值税、消费税。扣除生产增长正常增加的部分后,在核定的指标内据实退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具体退付数额。按照当年两税实际上缴的比例分别确定。


  列入国家名单的三线搬迁企业的退税,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局〔94〕财税字第0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关于三线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但凡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税的部门,核定退税时,其所属三线企业已单独享受的退税照顾应从中扣除。
  列入国家名单的三线搬迁企业的退税,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局〔94〕财税字第0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关于三线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但凡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税的部门,核定退税时,其所属三线企业已单独享受的退税照顾应从中扣除。


  3.专项退税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征退专项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生产环节增值税,未经批准与专项无关的企业及产品不得执行。
  3.专项退税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征退专项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生产环节增值税,未经批准与专项无关的企业及产品不得执行。
6,454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