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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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同时废止。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1RKqEdTBx_TsDX-UrAluYg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vhMAFrNR747_D3StTCFkLA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提取码:y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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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08|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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