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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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6月30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地税所〔1995〕44号  1995年6月3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行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77号),转发给你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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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1995|6]][[Category: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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