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无编辑摘要 |
无编辑摘要 |
||
| 第1行: | 第1行: | ||
{{wiki置顶}} | |||
=历史沿革= | =历史沿革= | ||
1996年2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办函〔1996〕30号 1996年2月17日 执行 | 1996年2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办函〔1996〕30号 1996年2月17日 执行 | ||
| 第11行: | 第10行: | ||
信用卡账户不同于其他存款账户,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不能立刻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进行消费性活动,反而会造成银行垫付资金。因此,不宜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 信用卡账户不同于其他存款账户,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不能立刻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进行消费性活动,反而会造成银行垫付资金。因此,不宜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 ||
{{wiki置底}} | |||
[[Category:1996|2]][[Category:中国人民银行]] | [[Category:1996|2]][[Category:中国人民银行]] | ||
2026年6月1日 (一) 08:27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6年2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办函〔1996〕30号 1996年2月17日 执行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你行闽银〔1996〕第006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信用卡账户不同于其他存款账户,冻结、扣划信用卡账户,不能立刻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进行消费性活动,反而会造成银行垫付资金。因此,不宜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