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氢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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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5日 (日) 00:06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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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07年12月2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氢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7〕158号  2007年12月20日  执行

正文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磷酸氢二铵(税号:3105300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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