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未显示同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第8行: 第8行:
  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见附表)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序号1~13的商品,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序号14~15的商品,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进口的饲料,请按本通知规定退补进口环节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见附表)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序号1~13的商品,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序号14~15的商品,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进口的饲料,请按本通知规定退补进口环节增值税。


  附件: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附件:[[#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center>
<center>
{| class="wikitable"
{| class="wikitable"
第48行: 第49行:


{{wiki置底}}
{{wiki置底}}
[[Category:2001|8]][[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委托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Category:2001|8]][[Category:财政部]][[Category: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31,806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