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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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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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办发〔2022〕19号  2022年5月19日  执行
2022年5月19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办发〔2022〕19号  2022年5月19日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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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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