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24):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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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10月31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024年第311号 2025年12月31日 施行 =正文=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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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0日 (五) 12:40的版本
历史沿革
2024年10月31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024年第311号 2025年12月31日 施行
正文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二、《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
三、《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规章目录及说明
废止规章目录及说明
| 序号 | 规章名称 | 公布日期 | 说明 |
|---|---|---|---|
| 1 | 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 2000年5月25日公布,根据2011年1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20年2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第二次修改 | 一是适应森林公园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二是《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被自然资源部废止。 |
| 2 | 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 | 2007年8月30日 | 已被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代替。 |
| 3 | 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 2019年11月18日 | 已被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