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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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6年1月14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2025年8月8日 施行 =正文= 现将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 |
(没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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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四) 10:29的版本
历史沿革
2026年1月14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2025年8月8日 施行
正文
现将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