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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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 2015年6月1日 施行 | 2015年4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 2015年6月1日 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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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四) 13:14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15年4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 2015年6月1日 施行
正文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