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无编辑摘要  | 
				无编辑摘要  | 
				||
| 第16行: | 第16行: | ||
{{wiki置底}}  | {{wiki置底}}  | ||
[[Category:2018|D]][[Category:工业和信息化部]][[Category:  | [[Category:2018|D]][[Category:工业和信息化部]][[Category: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 ||
2025年9月24日 (三) 15:23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18年12月1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4号 2018年12月14日 施行
正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 提取码: emsj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提取码: 98vr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提取码: iv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