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来自开源财税知识分享平台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导入1个版本)
 
无编辑摘要
 
第1行: 第1行:
{{wiki置顶}}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2020年3月1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2020年3月12日  施行
2020年3月1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2020年3月12日  施行
第11行: 第12行:
  2. [https://pan.baidu.com/s/1vAJBMb2gv0I0-iSvqKJfBg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提取码: fiua
  2. [https://pan.baidu.com/s/1vAJBMb2gv0I0-iSvqKJfBg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提取码: fiua


[[Category:2020|3]][[Category:工业和信息化部]][[Category:车辆购置税]]
{{wiki置底}}
[[Category:2020|3]][[Category:工业和信息化部]][[Category: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025年9月24日 (三) 15:21的最新版本

  欢迎您通过扫描上方的二维码提出意见与建议。感谢您对慧税研究院开源财税知识分享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注:本平台归集的法规文本,其版权属于该文本制定部门;所整理的财税知识内容,非法律标准文本,在官方使用时请查询有关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本。

历史沿革

2020年3月1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2020年3月12日  施行

正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提取码: cka2

  2.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提取码: fiua

合作伙伴

Bzsys.jpgZgswnxfwgzs.jpgWeeas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