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5年9月11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5〕35号 2025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全省…”) |
(没有差异)
|
2025年9月20日 (六) 13:35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25年9月11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5〕35号 2025年1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997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98元,上限为20991元。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98元至20991元之间,由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申报。
三、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