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通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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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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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通告  ——  1996年11月22日  施行
2015年12月2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通告  ——  2016年3月1日  施行


2019年6月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公告  ——  2019年6月6日  修改
2019年6月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公告  ——  2019年6月6日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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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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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推进电信业改革开放,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健康发展,扩大信息消费,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用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我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重新进行了调整。现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适应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推进电信业改革开放,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健康发展,扩大信息消费,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用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我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重新进行了调整。现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附件:[[#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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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如固定网短消息业务)。
  ——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如固定网短消息业务)。


    ——呼叫前转、三方通话、主叫号码显示等利用交换机的功能和信令消息提供的补充业务。
  ——呼叫前转、三方通话、主叫号码显示等利用交换机的功能和信令消息提供的补充业务。


  ——经过本地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本地智能网业务。
  ——经过本地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本地智能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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