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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 ||
为了公平税收负担,规范税收征管,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 | 为了公平税收负担,规范税收征管,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对我市范围内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计计税毛利率执行标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公告。 | ||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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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18|7]][[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 [[Category:2018|7]][[Category: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Category: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晋]][[Category: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晋]][[Category: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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