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7号——商誉减值的审计》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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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4年1月27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7号——商誉减值的审计》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86号 2024年1月27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商誉减值审计工作的指导,推动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审计准则,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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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日 (日) 10:11的版本
历史沿革
2024年1月27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7号——商誉减值的审计》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86号 2024年1月27日 执行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商誉减值审计工作的指导,推动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审计准则,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7号——商誉减值的审计》,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7号——商誉减值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