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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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10月1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74号 1995年10月1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494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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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 (日) 13:33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10月1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74号 1995年10月1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494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