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10月1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5〕50号 1995年10月1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500号《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没有差异)
|
2024年4月7日 (日) 13:15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10月1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5〕50号 1995年10月1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500号《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