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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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 (日) 12:55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8月29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72号 1995年8月29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