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公休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8月30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公休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晋地税征〔1995〕34号 1995年8月3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35号《关于加强公休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 |
(没有差异)
|
2024年4月7日 (日) 12:42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8月30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公休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晋地税征〔1995〕34号 1995年8月3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35号《关于加强公休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