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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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9月7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71号 1995年9月7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6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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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5日 (五) 08:10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9月7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71号 1995年9月7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6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