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太原海关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用海关印鉴备案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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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5月23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太原海关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用海关印鉴备案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1995〕26号 1995年5月2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太原海关《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用海关印鉴备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审核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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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5日 (四) 13:03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5月23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太原海关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用海关印鉴备案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1995〕26号 1995年5月23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太原海关《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用海关印鉴备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审核退税时,对从太原海关出运的货物,要认真核对“验讫章 ”和主管负责人的“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