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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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5月15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所〔1995〕35号  1995年5月15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3号《关干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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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5日 (四) 12:50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5月15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所〔1995〕35号 1995年5月15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3号《关干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