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同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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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5月1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同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5〕23号 1995年5月1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65号文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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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5日 (四) 12:29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5月10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同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5〕23号 1995年5月10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65号文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