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税负增加返还情况统计年报表式样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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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3月11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税负增加返还情况统计年报表式样的通知 晋国税明电〔1995〕13号 1995年3月11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发〔1995〕010号《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税负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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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1日 (日) 11:49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5年3月11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税负增加返还情况统计年报表式样的通知 晋国税明电〔1995〕13号 1995年3月11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发〔1995〕010号《关于下发税负增加返还情况统计年报表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填列“税负增加返还情况统计年报表”,并务必于三月十五日前上报省局,以便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税负增加返还情况统计年报表式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