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12月16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64号 1994年12月16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 |
(没有差异)
|
2024年1月21日 (日) 09:38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4年12月16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64号 1994年12月16日 执行
正文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森工企业、林场、苗圃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