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具备出口退税资格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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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6月29日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具备出口退税资格的通知 晋税进发〔1994〕28号 1994年6月29日 执行 =正文= 晋中行署税务局: 接省外经贸厅〔94〕晋外经贸进出字第362号通知,外经贸部业已同意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现根据省税务局晋税进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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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日 (三) 09:18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4年6月29日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具备出口退税资格的通知 晋税进发〔1994〕28号 1994年6月29日 执行
正文
晋中行署税务局:
接省外经贸厅〔94〕晋外经贸进出字第362号通知,外经贸部业已同意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现根据省税务局晋税进发〔1993〕15号通知规定,决定暂由你局管理该公司的出口退税业务。
请你局接通知后,通知企业尽快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并要求其必须单独设帐核算进出口业务,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的有关政策、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