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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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3月2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税所发〔1994〕4号 1994年3月2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7号《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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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日 (六) 13:42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4年3月2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税所发〔1994〕4号 1994年3月2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7号《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接本通知后,要掌握了解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五十五户企业集团分布在我省成员企业的情况,并将企业情况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