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修订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3月1日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晋税明电〔1994〕28号 1994年3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第2号、中机号645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我省仍用现行票证征收,希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 |
(没有差异)
|
2023年12月2日 (六) 13:37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4年3月1日 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晋税明电〔1994〕28号 1994年3月1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第2号、中机号645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我省仍用现行票证征收,希各地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