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有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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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1月24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有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8号 1994年1月24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明电〔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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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 (五) 14:44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1994年1月24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有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晋税外发〔1994〕8号 1994年1月24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明电〔1994〕20号“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的有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的有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