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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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2023年9月2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2023年9月20日 施行 2023年9月2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2027年12月31日 废止 =正文= 为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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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 (三) 14:16的最新版本
历史沿革
2023年9月2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2023年9月20日 施行
2023年9月20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2027年12月31日 废止
正文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