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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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20年11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国办函〔2020〕103号 2020年11月9日 执行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关于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20〕5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