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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56、国税发〔1994〕57、国税发〔1994〕58号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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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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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4月4日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56、国税发〔1994〕57、国税发〔1994〕58号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晋税征发〔1994〕20号 1994年4月4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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