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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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 (星期四)

  • 当前之前 07:172024年1月11日 (四) 07:17Www 讨论 贡献 942字节 +942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4年10月6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的通知  晋地税征〔1994〕5号  1994年10月6日  执行 =正文= 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税务机构分设后管理发票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新发票监制章的规格、内容与原发票监制章相同,在章中地名正下方加:(地),表示地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