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省汾河水利管理局水费收据管理的通知: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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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1日 (星期日)

  • 当前之前 10:402024年1月21日 (日) 10:40王志伟 讨论 贡献 2,140字节 +2,140 创建页面,内容为“{{wiki置顶}} =历史沿革= 1995年3月8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省汾河水利管理局水费收据管理的通知  晋地税征〔1995〕12号  1995年3月8日  执行 =正文= 太原市、晋中吕梁地区地方税务局:   省汾河水利管理局使用的“山西省汾河水利管理局水费收据”(以下简称水费收据)涉及到我省3个地市的9个县区,考虑到使用数量少、印刷成本高…”